2019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中国残联等6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 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以完善残保金征收使用管理制度为切入点,进一步提高残 疾人就业能力和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积极拓展残疾人多元就业渠道,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就业,推动残疾人更好融 入社会,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对于残保金政策,作出新的调整:
1.实行分档征收。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1%(含)以上但低于本 省 (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 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 90%征收。
2.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对在职职工总数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3.明确社会平均工资口径。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仍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 2 倍执行,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为城镇私 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4.合理认定按比例安排就业形式。探索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多种实现形式,为用人单位更好履行法定义务提供更多选 择。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 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
5.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残疾人就业供需对 接方面的作用,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按人数给予奖励。
特色:千策咨询安排专人每月与残联官方联网验证残疾证是否变动,补办或降级第一时间通知用 人单位,换人或更新证件。2.每月核查残疾人社保及个税是否存在跨省多地多重入职问题,3.每月验收残疾人完成 的下发工作完成下发工作完成情况并留存依据。
优势:减少在“面子工程”方面投入,资源重点放在减免要求的实处 。
特色:减少在“面子工程”方面投入,资源重点放在减免要求的实处 。
优势:将用工企业的风险降到最低,并对收益有很高的保障 。
特色:公司直接管理残疾人,并对下发工作任务及时培训及验收,在配合残保金减免时残疾人相应快速,配合到位。
优势:市场上多事业务分包的长链条模式,因中间链条较长,不仅容易存在多地入职,降级问题发现困难,更会导致沟通效率低,减免审核配合不及时或者不能配合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