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经营着规模庞大的资产,管辖着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且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自己的权益。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章程备案申请表(母公司加盖公章);
母公司署名“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 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在委托证书中,需要注明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集团章程(母公司加盖公章);
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文件;
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所有权或股份的证明;
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格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注册集团公司有什么注意事项呢?
1、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的,应按规定程序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2、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
3、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4、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
5、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