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储转发业务是指利用存储转发机制为用户提供信息发送的业务。从事存储转发类业务就需要申请存储转发业务许可证,简称存储转发许可证。 从事语音信息、电子邮件、传真存储转发业务的企业都需要办理存储转发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291号令)第七十条之规定"擅自经营电信业务的,或者超范围经营电信业务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营业照经营范围含:“增值电信业务”、“经营电信业务”等字样
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公司章程扫描件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材料
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和章程
股权结构图
相应的服务器设施和人员情况
相应的人员社保证明
哪些业务需要办理存储转发许可证?
从事语音信箱、电子邮件、传真存储转发等业务的企业。
申请全网/地网存储转发许可证的条件?
全网存储转发许可证是指公司经营全中国境内的全网存储转发业务;由工信部负责审批证件。地网存储转发许可证是指公司经营所在本省份的存储转发业务;由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当地通信管理局负责审批证件。
未办理存储转发业务许可证擅自经营业务会有什么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291号令)第七十条之规定"擅自经营电信业务的,或者超范围经营电信业务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的3-5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