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注册是股份公司创办人在公司创立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及筹集股本指标实现后,向国家主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办公司的正式申请的备案行为。工商行政管理局一经同意接受股份公司的注册,便颁发该公司的营业执照。股份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即标志法人成立,开始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有公司住所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公司章程
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住所证明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册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股份公司就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
其次,在注册股份公司和一般公司注册时,所需要提供的资料是有所区别的:
1、注册股份公司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持平。公司的股份采纳股票的方式。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该是相同的。公司的股份采纳股票的方式,股份的发行是实施揭露、公平的准则,而且有必要同股同权。
2、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股份公司股东认缴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具有根本的责任能力,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建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必须要达到法定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如果有特定要求的,则不应该高于上述的最低限额,由法令、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3、注册股份公司股东制定公司章程的,需经过创立股东大会通过,其规章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文件,其间规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项,不仅仅是建立公司的基础,也是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准则。所以,其规章尽管由股东制定,但以征集建立方法建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比举行由认股人组成的创建大会,并经创建大会决议通过方可执行。
4、注册股份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的,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该标明“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样,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