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等同于“灵活派遣(Flexible Staffing)”,是人才派遣服务领域的成长型产品,它由派遣公司承担全方位的法定雇主责任,在派遣人数确定、派遣周期、派遣人才的筛选方面都非常灵活的一种用工形式。
灵活用工是指全日制劳动用工以外的四种形态:包含以非全日制用工为代表的时间上的灵活;以劳务派遣为代表的雇佣形式上的灵活;以业务外包为代表的服务形态上的灵活;以平台型用工为代表的就业形式上的灵活。
相关政策请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
法律条件
我国关于灵活用工的法律中,一方面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允许多种兼职。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灵活用工是被认可的用工方式。另一方面,企业在采用灵活用工模式时,在结算时所涉及的个税等财税方面也应合法合规。
因此企业要实现灵活用工,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条件保证用工合规、财税合规。
技术条件
技术条件意味着灵活用工的管理跟传统管理方式的不同,它是一种全新的管理方式。技术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灵活用工的管理,包括信息的发布、匹配、确认、考勤考核等等——这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技术;还有一方面是支付条件,即灵活用工按时结算的条件。因此提供灵活用工服务,要么自己有技术条件完成管理和结算,要么是委托给专业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
供需条件
就供需来讲,近几年企业直接用人成本越来越高,招聘员工也越来越难;而现在以90后为主的从业人员,对单调的就业环境、工作环境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因此灵活用工基于招聘和成本的考虑,在人才市场上有了需求。
从劳动者的角度来讲,结合90后对枯燥平凡重复工作的厌倦感,灵活用工可以提供不同场景切换的工作环境,因此企业和求职者对灵活用工都存在着需求。
保障条件
这个保障指的是,灵活用工工作过程中意外、事故的保障,还有灵活用工的支付保障。即一个企业和个人之间通过一个平台,最终信任。意外与支付两个保障解决了,灵活用工才能实现。
实现灵活用工需要的具备法律、技术、供需、保障四个方面的条件,缺一不可。有了完整的实现条件,企业、人力资源机构、灵活就业者才能进行相应匹配。
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填妥的当地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一式三份,并经劳动者本人签名或盖章
属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失业登记仍有效的人员,还需提供当地就业失业手册或原《失业证》
属从事个体经营或开办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的自主创业劳动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填写当地劳动用工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属在未列入单位社团登记、民办非企业登记统计和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组织提供的岗位从事灵活就业的劳动者,须提供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协议书
流动人员在当地暂住证复印件(已办理暂住登记但未领取暂住证的可出示办理回执并提交复印件)
已婚育龄女性流动人员有效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灵活用工有什么样的好处呢?
1、节省管理成本
2、节省招聘成本
3、避免用工风险
灵活用工有哪些风险呢?
1,增值税的进项税不给抵扣,需要去补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不予税前列支,这张发票税务局不予承认,需要去补缴企业所得税。
它的税务风险就在于既要补增值税,又要补企业所得税,同时还要接受税务机关的罚款,承担逃税罪的相关法律责任,这就是它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