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顾名思义,律师函必须是由有执业资质的律师起草发出、由律师亲笔签字的文件,还要由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
当然,律师函也是基于当事人委托才发出的,所以,还需要当事人的身份文件和相关授权委托文件
律师函大致可分为五大类:
(1)敦促类,主要是为了敦促第三方及时履行义务,如催款律师函,以便捷的方式追回委托被拖欠的货款等债权;
(2)警告类,主要是为了制止或防止某种行为的发生或继续发生;
(3)征询类,主要是为了询问或了解相关实施和法律,请求第三方给予回复;
(4)答复类,主要是为了回复第三方的征询意见,律师根据客户的委托,对商事活动中的有关问题从律师专业的角度进行回复;
(5)公示类,主要是为了澄清或告知有关事实,比如声明函等等。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