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广电局宣布升级“网络视听节目备案系统”,如今已经上线使用了,先启用北京、浙江、上海等一线城市率先启动。由于系统上线首次使用,如何操作“新的网络视听节目备案系统”,千策咨询小编整理了重点网络视听节目备案系统流程帮助大家梳理和参考。
一、如何获取新备案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
首先,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才可以申请新备案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从事重点网络影视剧制作的机构(“制作机构”)可以向当地广电管理部门申请“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以下简称“重点剧备案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央企单位制作机构直接向广电总局申请受理。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地区拥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电影机构,必须填写《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登记工作联系人名单》(点击下面的“阅读原文”下载),盖章,转换成PDF和WORD版本(WORD版上没有盖章),然后发送到北京市广电局邮箱。北京市广电局确认后,通过电子邮件向各制作机构发放“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二、主要网络电视剧备案系统注意事项
重点记录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jmba.tv.cn/。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录系统。网络视听节目正式由“视频平台代为备案”变为了“片方自主备案”。
申报计划的关键请在重点剧情备案系统“网络电影剧计划管理”-“网络电影剧计划申报”模块中填写“重点原创网络电影剧计划信息记录表”。
规划备案必须在影视剧开始制作前进行备案,需填写“重点原创网络影视剧规划信息备案表”,包括节目名称、联合制作机构、意向播出平台、节目类型、题材、不少于1500字的内容概要和不少于300字的思想内涵阐释、制作预算等信息。填写完毕后保存并打印,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后将备案表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重大和特殊题材重点网络影视剧,制作机构还需要将加盖公章的纸质“重点原创网络影视剧规划信息备案表”,送交相应广电管理部门,并按照要求完成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等手续。
对于合作制作的重点网络影视剧,只能由其中一家制作机构申报备案,交叉、重复申报备案无效。
三、审核周期:最快20天,最慢50天
制作机构每月5日前提交的规划备案,广电管理部门当月25日前处理完毕,并在系统内反馈备案结果。
每月5日(不含)后提交的,下月25日前处理完毕。
也就是说,以后网大、网剧的审核,最快20天,最慢50天。
经广电管理部门审核后的节目规划信息,将自动获得备案系统生成的规划备案号。
四、“上线备案号”放置要求:放于片头右下方,与片名一并呈现
就跟“龙标”一样,拿到“上线备案号”的网络视听节目也需要按照要求将“备案号”放在节目片头。
广电总局此次明确了“上线备案号”的放置标准:“上线备案号”须放在节目片头画面右下方,备案号与影视剧剧名一并呈现,备案号字体、大小、颜色应根据片头画面的情况合理设置,做到清晰、容易识别,然后才能送网络平台播出。
五、上线备案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要求
只有通过了“规划备案”,才可以进行“上线备案”,“上线备案”是对之前规划备案资料的补充。
片方可以进入重点剧备案系统“网络影视剧上线管理”-“网络影视剧上线备案”模块,点击拟提交上线备案的已取得规划备案号的片目,在节目规划信息的基础上,补充填写“重点原创网络影视剧上线信息备案表”,包括拟播出平台、实际投资、演员片酬等信息,并提供上线备案信息真实的《承诺书》,加盖本机构公章扫描后上传至系统。
网络剧、网络动画片须在系统中逐集填写剧情梗概,每集不少于300字;
上线备案信息一旦提交,将不能再做修改。
制作机构提交上线备案后,请将在线打印的“重点原创网络影视剧上线信息备案表”,须将“成片”和以下资料报送相应广电管理部门:
(1)本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存储有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具备完整图像、声音、时码样片的介质;
(3)与样片字幕一致的片头、片尾字幕;
(4)重大、特殊题材影视剧需提交有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书面意见(按照省局要求提供材料);
(5)加盖本机构公章的,承诺所提供上线备案信息真实的《承诺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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